1)根据《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》,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,决定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、定州市、廊坊市,11月15日至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、邢台市、邯郸市,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。
2)山东省应急管理厅、生态环境厅等7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意见,明确提出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、逐步压减危化品生产企业数量,从而有效防范危化品事故发生。山东省提出,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、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,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,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企业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。